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转(出)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5-09-09

为规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转(出)专业工作流程,根据《朝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及《美术学院学生(专科)转(出)专业工作方案》,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制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转(出)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公开程序、公布计划、尊重个性、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总体要求,既要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也要有利于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转(出)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2.身体健康,符合转出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3.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4.学生留(降)级或复学后,原专业发生变化者。

5.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及学校学科调整的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而调整专业者。

6.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7.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等原因(尚不够退学条件)。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诊断证明,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二)限制条件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已进入毕业学年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2.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3.因招生录取批次、招生类别(如普通高考、对口升学、单独招生等)不同,不符合学校转专业政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三、转专业流程

(一)信息发布

1.学院每学年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发布转专业通知,明确转专业的时间、条件、流程、名额等相关信息。

2.学院负责向各专业学生宣传转专业政策,解答学生疑问,确保学生充分了解转专业相关要求。

(二)学生申请

1.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填写《朝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2.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向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科提交相关材料。

3.申请转专业学生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朝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转专业支撑材料;

(3)《朝阳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4)加盖公章的学生成绩单一份;

4.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按学校制度执行。

(三)审核

1.审核工作小组在收到学生申请后,对转出学生按转出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提交学院,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科。

2.按照学校学生工作处复审后确定最终转出专业的学生名单。

四、其他

(一)本方案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如遇特殊情况或政策调整,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朝师院发[2025]15号朝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为准。

联系人:刘迪

联系电话:0421-6681820

电子邮箱:8495073@qq.com

办公地点:朝阳师范学院实1B区-608室

美术学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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