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转(入)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5-09-09

为规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转(入)工作流程,根据《朝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及《美术学院学生(专科)转(入)专业工作方案》,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公开程序、公布计划、尊重个性、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总体要求,既要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也要有利于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接收计划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学年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该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的5%,2024级拟计划接收转(入)专业人数为4人。

三、转(入)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3.身体健康,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4.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即将转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5.学生留(降)级或复学后,原专业发生变化者;

6.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及学校学科调整的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而调整专业者;

7.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8.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等原因(尚不够退学条件), 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诊断证明,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二)限制条件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已进入毕业学年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2.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3.休学期间的学生

4.因招生录取批次、招生类别(如普通高考、对口升学、单独招生等)不同,不符合学校转专业政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5.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三)其他条件

1.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1次转专业,且转专业成功后不得退回原专业。

2.原则上转专业的学生为2024级在校学生。

四、转专业流程

(一)信息发布

1.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发布转专业通知,明确转专业的时间、条件、流程、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的计划数等相关信息。

2.学院负责向学生解答疑问,确保学生充分了解转入专业的相关要求。

(二)学生申请

1.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填写《朝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向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科提交相关材料。

3.学生转专业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朝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转专业支撑材料;

(3)加盖公章的学生成绩单一份。

4.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按学校制度执行。

(三)学院考核

学生工作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将申请材料转递至学院。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后,按考核方案对审核通过的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再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相关材料至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科:

1.《朝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朝阳师范学院美术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

3.其他相关材料。

(四)校级复核与审批公示

学生工作处开展复核工作,确定学校2024级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学校正式发文备案。

五、考核流程

(一)考核方式:实操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总分100分,满60分及以上为合格。

1.考核内容

考题为主题性图形创意设计,主题由命题人确定。

形式:手绘、数字表现均可,并辅以设计理念或技术说明阐述。实操重点考察学生的创意思维、表现技法、形式美感、主题表达及潜在的设计素养。

2.考核评分标准

1. 创意性(40%):核心评分项。

优秀(32-40分):概念新颖独特,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能引发观者思考,避免俗套。

合格(24-31分):概念清晰,但创意较常规,缺乏新意,视觉表现中规中矩。

不足(24分以下):概念模糊或无创意。

2. 视觉表现(30%):考察设计的审美与执行。

优秀(24-30分):造型简洁有力,色彩搭配和谐且符合主题,构图平衡有张力,细节处理精致。

合格(18-23分):造型、色彩、构图无明显错误,但缺乏设计感,细节粗糙。

不足(18分以下):造型混乱,色彩不协调,构图失衡,影响主题表达。

3. 逻辑与主题契合度(20%):确保设计“有意义”。

优秀(16-20分):图形语言与主题高度契合,逻辑清晰,观者能快速理解设计意图。

合格(12-15分):图形与主题相关,但关联性较弱

不足(12分以下):图形与主题无关,设计意图混乱,无法传达核心信息。

4. 完整性与规范性(10%):考察设计的专业态度。

优秀(8-10分):提交作品(草图、正稿、说明)完整,格式规范,无明显瑕疵。

合格(6-7分):作品基本完整,但存在少量格式错误或细节瑕疵。

不足(6分以下):作品未完成,或存在大量格式错误、潦草敷衍。

(三)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9月12日

地点:实1B-607

(四)命题及试卷保管

实操试卷由美术学院各专业教研室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负责当天命题,参加命题及考核的教师不得给予考生辅导或提供任何与考核有关的资料。

试题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然后交教学副主任审批后由专人送至学生工作处备案。考试结束后,在学院资料室存档。

(五)阅卷及成绩复核

实操试卷采取集体阅卷形式,由各专业教研室负责阅卷。阅卷完毕后由美术学院对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教学副主任签字。

(六)考核录取

学院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完成录取,

如符合转(入)专业的学生,排名位列计划数的最后一名且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应通过精确到小数点后的数字进行区分。

在同等条件下,以下情况可优先录取:

1.持有Adobe认证证书(如Photoshop、Illustrator等)或在省、市级以上艺术设计类竞赛中获奖者,需提供有效证明。

2.来自广告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相关专业的学生,需提供原专业课程大纲以供比对,评估其专业关联性与知识衔接基础。

六、其他

1.本方案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2.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朝师院发[2025]15号朝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为准。

联系人:刘迪

联系电话:0421-6681820

电子邮箱:8495073@qq.com

办公地点:朝阳师范学院实1B区-608室

监督人:周阳阳

美术学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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